為倡導企業誠信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聯合向本市各星級飯店就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星級飯店婚宴服務合同提出建議,要求各單位對正在使用的婚宴合同開展自查,對其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進行修改完善,并在11月1日前將相關修改情況反饋至市旅游行業協會。市消保委、市旅游行業協會將協調相關部門對飯店合同修改后的使用情況開展檢查 。
市消保委、市旅游行業協會就進一步規范本市星級飯店婚宴服務合同提出四條建議:(一)定金不應超過合同總費用的20%。(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如消費者因故取消婚宴,飯店應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協助消費者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如將婚宴場地轉讓給他人。(三)違約金以飯店實際損失為限。飯店在合同中與消費者約定的違約金應以采取補救措施后的實際損失為限,不高于婚宴服務合同正常履行后飯店可以獲得的實際利潤。(四)不捆綁搭售婚慶服務。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婚慶服務的權利,飯店應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的內容提供婚慶服務,不應向消費者自主選擇的婚慶公司收取“進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