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有關條款,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在代表本市旅行社完成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招投標的基礎上,加強與旅游管理部門、保險公司溝通,共同推出“2014年上海市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方案”,進一步依法保障旅行社企業及其工作人員和旅游者的利益。
與往年相比,新年度的統保方案有了較大幅度的優化。首先,擴大了承保責任,主要有:在承保旅游者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基礎上,擴展承保工作人員的相關損失;將交通事故明確列入承保的責任范圍之內;承保旅行社向旅游途中發生猝死旅游者支付的撫慰金;將簽訂了包價旅游合同,但不提供領隊及導游的自由行業務納入到保險責任中;擴展承保施救費用,將旅行社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納入到保險責任之中。其次,對旅行社責任爭議提供了法院判決、仲裁機構仲裁、上海市旅行社責任保險糾紛協調小組裁定三種途徑供旅行社選擇,方便了案件處理。第三,明確了理賠處理細則,對“賠什么,如何賠,賠多少”作出明確解釋,為旅行社的索賠提供了清晰、明確的指導。第四,新增了墊付服務,對于保險人可以墊付的必要條件、墊付費用范圍、墊付資金的限額等加以明確。第五,新增了旅行社對小額案件現場快速處理權限。